约相当于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
杭州市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可享受15天生育津贴,金额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15天计算,具体数额因单位工资水平而异。
(一)生育津贴计算规则
计发基数
- 以流产时所在单位上年度全体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准,与个人工资无关 。
- 示例:若单位月均工资为9000元,津贴为9000÷30×15=4500元 。
影响因素对比
| 项目 | 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 | 怀孕满4个月流产 |
|---|---|---|
| 津贴天数 | 15天 | 42天 |
| 计算基准 | 单位月均工资 | 单位月均工资 |
| 覆盖情形 | 自然/人工流产 | 引产等 |
(二)申领条件与流程
资格要求
- 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部分情形需12个月),且流产时处于参保状态 。
- 未婚女职工可申领,但仅按法定产假天数计算,不享奖励假 。
材料与途径
- 材料:流产医疗证明、病历记录、身份证等 。
- 途径:通过浙里办APP或线下医保窗口申报,由单位统一办理 。
(三)其他关联权益
- 医疗费用报销
符合条件者可额外报销流产相关医疗费,标准为1000-2000元 。
- 工资补足原则
若津贴低于本人产前工资标准,单位需补足差额 。
杭州市生育津贴政策明确覆盖流产情形,15天津贴直接体现为工资性补偿,但实际金额取决于单位经济水平。及时提交完整材料并通过正规渠道申领,可确保权益完整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