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安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住院医疗待遇
- 报销范围
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
- 转诊转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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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二级及以下医院跨县(区)就医按统一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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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三级医院需办理转诊手续,未办理者支付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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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定点医疗机构需先转诊,未转诊者支付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
- 异地就医政策
异地长期居住或常驻人员备案后,按参保地标准报销;
当地未参保人员需先自行垫付,后续可通过医保报销差额。
- 生育医疗待遇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参保人员,生育相关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 日间手术
手术后48小时内住院费用可报销。
二、门诊医疗保障
- 普通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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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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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包括甲类药品、一般诊疗费及产前检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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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600元,年度支付限额6000元,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70%、65%、60%(退休人员增加5个百分点)。
- 门诊两病用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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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高血压、糖尿病两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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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费用需符合国家医保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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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长期处方制度,单次处方不超过2个月用药量。
- 门诊特殊病种(门特)
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患者可申请,待遇优于普通门诊。
三、其他重要事项
- 缴费方式
居民医保按年缴纳,职工医保按月缴纳。
- 不予报销情形
- 工伤事故、第三方责任、非医保目录费用、公共卫生服务(如疫苗接种)等均不报销。
- 线上服务
支持通过医保中心微信平台办理参保登记、异地就医备案、费用报销等业务。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医保局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