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的官方信息,2023年安徽社保缴费标准如下:
一、缴费基数范围
- 下限标准
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2023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 4019元/月 ,适用于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
- 上限标准
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2023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 20094元/月 ,同样适用于上述险种。
- 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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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4019-20094元/月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支持按月、按季、按半年或按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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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时统一以缴费基数下限(4019元/月)为基数。
二、缴费基数核定依据
- 以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698.08元/月)为基准,按60%-300%比例核定上下限。
三、执行时间
- 该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
四、其他说明
- 差额结算
缴费基数调整后,参保单位及职工如需差额结算,可在2023年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完成,期间不收取滞纳金和利息。
- 历史过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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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发布前(即2023年1月1日前),参保单位及职工可选择4100元作为下限的暂行标准,或继续执行2022年下限38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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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执行4100元下限的参保单位及职工,需在2023年年底前完成差额结算。
以上信息综合了安徽省官方文件及政府公开数据,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