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自2023年4月1日起,天津市参保人员在北京市、河北省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普通门诊或购药,均视为自动备案,可直接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无需额外操作。
一、政策适用范围
覆盖场景
- 住院/门诊/购药:京津冀三地定点机构均支持直接结算。
- 门诊慢特病:需提前在天津办理资格认定,但无需重复备案。
适用人群
参保类型 是否需备案 结算方式 城镇职工医保 否 直接刷卡/扫码 城乡居民医保 否 直接刷卡/扫码 新农合 需确认 部分机构需线下备案材料
二、就医注意事项
定点机构查询
通过天津医保APP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北京已开通异地联网的医院。
报销规则
- 比例:按天津本地政策执行,但医院等级影响报销金额(如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低于二级)。
- 起付线:住院费用需达到天津规定的起付标准方可报销。
特殊情况处理
若系统故障无法刷卡,可先垫付医疗费,后凭发票、病历等材料回天津医保窗口手工报销。
目前京津冀医保协同政策极大简化了跨省就医流程,但建议提前确认就诊医院是否开通异地联网功能,避免因系统差异影响结算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