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普通门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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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 :包括居民医保药品目录中的甲类、乙类药品以及准予支付的诊疗项目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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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300元/人/年,不设起付线,限当年使用,下年度不结转、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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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普通门诊在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按次设定,每次40元,一天(自然日)内在同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诊的负担一次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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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在省级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45%,省、市、县其他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55%,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65%。
- “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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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统筹基金限额 :高血压合并糖尿病或糖尿病合并高血压患者的月统筹基金限额标准为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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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报销额度 :高血压合并糖尿病或糖尿病合并高血压患者年度累计报销额度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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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量 :对病情相对稳定的患者,经医生评估后,一次处方量可以延长至3个月,保障患者用药需求。
- 门诊慢特病、门诊特定药品医疗保障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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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起付标准 :门诊慢特病治疗不设起付标准,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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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慢特病费用计入参保人员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 其他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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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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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用药费用 :不计入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年度限额和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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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补助 :自2024年1月1日起,自然分娩由700元调整为1000元,剖宫产由1600元调整为2000元。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居民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待遇,以更好地保障自身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