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保卡并非只能在江苏省内使用,具体使用规则如下:
一、省内使用范围
- 全省通用性
自2015年2月1日起,江苏省统一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含医保功能)已实现全省互通,参保人员可在江苏省内13个市(南京、无锡、徐州等)直接刷卡就医、购药,无需再区分市域限制。
- 省内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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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如异地安置、长期居住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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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备案成功后,持社保卡可直接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费用,无需垫付。
二、跨省使用限制
- 直接刷卡结算
江苏医保卡目前无法在非江苏省内直接刷卡结算医疗费用,需按以下流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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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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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垫付 :未备案的异地就医费用需由个人垫付,回参保地报销。
- 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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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需在居住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按上述流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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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政策 :部分城市(如南京)对转出地参保人员有特殊政策,需根据当地规定办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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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限制 :医保卡仅限医疗、药店使用,不可提取现金或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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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渠道 :省内异地就医手续可通过参保地社保局或指定医院办理。
综上,江苏医保卡在省内实现全面通用,但跨省使用需提前备案并遵循特定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