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6家药店已纳入门诊统筹管理
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根据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合规处方,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可以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门诊统筹保障定点药店执行与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待遇政策。
(一)药店统筹医保等级划分
A级定点药店
- 可开展医保个人账户结算服务
- 不可开通门诊统筹结算服务
B级定点药店
- 可开展医保个人账户、门诊统筹结算服务
- 无法提供门诊慢特病、门诊特殊用药服务
C级定点药店
- 可开展医保个人账户、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门诊特殊用药等多类结算服务
- 是目前功能最全的医保定点药店类型
等级 | 医保个人账户 | 门诊统筹 | 门诊慢特病 | 门诊特殊用药 |
|---|---|---|---|---|
A级 | ✅ | ❌ | ❌ | ❌ |
B级 | ✅ | ✅ | ❌ | ❌ |
C级 | ✅ | ✅ | ✅ | ✅ |
(二)药店统筹医保报销标准
起付线设置
- 第一次起付线为20元
- 第二次及以后为10元
报销比例
- 在职人员按70%-80%比例报销
- 退休人员比在职人员高5个百分点
支付限额
- 最高支付限额按本统筹区职工门诊统筹相应标准执行
- 每年度有明确上限规定
(三)药店统筹医保申请与查询
申请条件
- 需符合相关要求并能开展门诊统筹联网直接结算
- 统筹地区医保部门优化申请条件、完善服务流程
查询方式
- 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四川医保”APP等查询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 全省已有2226家药店列入名单
定点药店统筹医保 覆盖范围广,报销标准明确,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药店购药,并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不同等级的药店所提供的服务种类和报销比例略有差异,建议关注具体政策信息以获取最优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