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和额度如下: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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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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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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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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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一级、二级、三级)、市级(二级)、省级(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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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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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三级)、省级(二级、三级非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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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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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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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级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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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起付标准900元,报销比例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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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起付标准900元,报销比例93%。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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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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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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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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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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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县级其他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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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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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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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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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800元,退休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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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不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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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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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镇职工医保重特大病报销比例为85%。
这些报销比例和额度适用于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的医疗费用。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政策可能会随时间变化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