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保在上海 可以 报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江苏医保参保人员在上海看病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实现报销:
-
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参保人员需要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在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就医结束后,凭相关票据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
双向直接结算 :江苏省和上海市已实现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的双向直接结算。浙江省参保人员在上海就医可直接结算,包括退休异地安置、在职长住异地统筹地以及需要转至北京上海医院治疗的情况。江苏医保参保人员在上海也可以享受双向直接结算的便利。
-
提前申请 :江苏医保能否在上海使用,需要提前向当地社保局提出申请,经同意批复后才可以跨地区使用。参保人员需要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长住异地的证明,如户口簿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等。
-
住院费用报销 :对于住院费用,参保人员需要在入院治疗后三天内拨打所在区域的新农村合作医疗机构的咨询热线,确认住院就医的真实性并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出院后,需及时向居住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委员会提供相应的居住证明文件。
江苏医保在上海可以报销,但需要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或符合双向直接结算的条件。建议参保人员提前了解并办理好相关手续,以便在上海就医时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