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四川医保可以在全省范围内使用。随着四川省医保政策的不断推进和优化,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了预算管理、基金调剂的统一,使得参保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就医更加便捷。
(一)四川医保使用范围的变化
全省统筹后的变化
- 从2024年起,医疗保障部门逐步规范统一全省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同一制度内参保人员住院、普通门诊等方面的待遇。
- 实现了全省范围内医保基金的预算管理和基金调剂,提升了医保资金使用的效率和公平性。
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 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
- 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跨省共济
四川省作为全国14个省份之一,全面开通了医保钱包,实现了医保个人账户的跨省共济,方便了异地就医和医保使用。
对比项 | 全省统筹前 | 全省统筹后 |
|---|---|---|
医保基金使用 | 各地市分散管理 | 全省统一预算管理和基金调剂 |
就医便利性 | 地区间差异较大 | 全省范围内更加便捷 |
个人账户使用 | 仅限本人 | 可用于本人及家庭成员 |
跨省共济 | 不支持 | 支持 |
(二)四川医保缴费与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2025年四川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财政补助为670元/人,平均每天一块多钱即可享受住院、普通门诊等多项医保待遇。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划入比例为2%,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
门诊待遇报销政策
包括普通门诊、慢特病、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费用的报销,进一步减轻了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
四川医保通过全省统筹和规范统一,不仅实现了全省范围内的使用,还提升了医保待遇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了更加便捷和实惠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