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南宁医保在玉林医院是可以报销的,但参保人员需要按规定进行备案,并选择玉林市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这样才可以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有关医疗费用。
(一)报销条件及方式
- 备案要求:经备案的参保人员要选择备案地区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就医(住院)定点,在广西区内就医,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有关医疗费用。若未备案,可能无法直接结算或报销比例会降低。
- 报销范围:一般情况下,医保费用的报销需遵循以下规则:正常享受待遇期内(医保没断缴);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在起付线以上和封顶线之内;符合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补充医疗保险等相应待遇政策规定。
(二)不同费用报销情况对比
| 费用类型 | 南宁本地报销情况 | 玉林就医报销情况 |
|---|---|---|
| 住院费用 | 缴纳了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朋友们,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的,可以持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卡直接在院端进行结算。未能直接在院端结算的,自己垫资住院医疗费用了,可持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办理。 | 经备案后在玉林定点医院住院,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若未备案自行垫付费用,后续需回南宁按规定流程申请报销。 |
| 门诊费用 | 在统筹区内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获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后发生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在统筹地区外、自治区内经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后发生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的可直接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经异地就医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的符合门诊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可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后,持相关材料到线下窗口办理报销。 | 在玉林就医,若属于南宁医保门诊报销范围内的费用,经备案后在玉林定点门诊机构就医可结算。未备案自行垫付的,回南宁按规定报销。 |
(三)报销流程
- 备案流程: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向南宁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异地就医备案,提供相关材料,如就医地医院信息等。
- 结算流程:备案成功后在玉林定点医院就医,就医结束时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若自行垫付费用,需准备好住院费用收据、住院医疗费用明细、身份证复印件、出院小结等材料,回南宁医保经办机构按流程申请报销。
南宁医保在玉林医院是具备报销可能性的,但参保人员需了解并遵循相关的备案、报销规则和流程,以确保顺利报销医疗费用。在就医前做好充分准备,明确报销范围和流程,能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减轻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