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病假超过一定天数会取消当年的年休假,具体如下:
病假天数与年假取消的规定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特殊情况说明
寒暑假多于年休假:如果职工依法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也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事假影响: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也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注意事项
年休假的法定性:年休假是职工的法定福利,用人单位应依法保障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请假手续:职工在年休假期间患病需要请病假的,应按照单位规定和法律要求履行请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