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包含多种制度,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曾长期并行,但目前已逐步整合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两者在覆盖人群、筹资标准、待遇水平等方面存在历史差异,但本质属于同一保障框架下的不同发展阶段。
(一)概念与历史沿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2003年启动,主要覆盖农村居民,以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筹资,重点解决农民基本医疗需求。
- 2016年起,国务院要求各地逐步整合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
- 由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合并而来,2019年后全国基本完成整合,实现城乡户籍人口同等待遇。
- 覆盖范围包括: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学生、儿童等。
| 对比项 | 新农合(整合前) | 城乡居民医保(当前) |
|---|---|---|
| 覆盖人群 | 农村户籍居民 | 全体城乡居民(无职工医保者) |
| 管理部门 | 卫生部门 | 医疗保障局 |
| 报销比例 | 乡镇卫生院较高(约80%) | 城乡统一分级报销标准 |
(二)关键差异与现状
制度定位
新农合是农村医疗保障的过渡性安排,而城乡居民医保是现行主体制度,强调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政策统一性
整合后,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六统一”**标准(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等),消除城乡二元差异。
保障升级
当前制度将大病保险、门诊慢性病报销等纳入框架,保障水平显著高于原新农合。
随着医保改革深化,合作医疗已成为历史概念,其功能完全由城乡居民医保承接。参保人无需区分两者,只需关注属地医保政策的最新动态,确保及时享受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