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个月,部分医院可延长至半年
医院的影像资料包括电子数据和胶片通常会保留一定时间供患者领取或复查。一般情况下,大多数医院会为患者保留影像电子数据及胶片1-3个月,部分大型医院可能延长至半年。纸质报告通常与胶片同步保存,若超期未领取,可能被视作“无主资料”统一处理。
(一)不同类型的病历资料保存时间存在差异
- 住院病历
住院病历由医院保管的时间不得少于30年,遗失或损坏均为院方责任。住院期间,患者的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应在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中。 - 门诊病历
在医院建立档案的门诊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15年;而由患者自行保存的门诊病历,则不在此列。 - 电子病历
门(急)诊电子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住院电子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出院之日起不少于30年。
资料类型 | 保存年限 | 是否盖章 |
|---|---|---|
住院病历 | 不少于30年 | 是 |
门诊病历(医院保管) | 不少于15年 | 是 |
门诊病历(患者保管) | 无固定年限 | 否 |
门急诊电子病历 | 自最后一次就诊起不少于15年 | 是 |
住院电子病历 | 自最后一次出院起不少于30年 | 是 |
(二)影像资料的具体存储管理方式
-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管理规范
根据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管理规范,影像资料需保存10年以上,其中至少3年在线,可供快速调阅、浏览和诊断使用,并应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关要求及时上传影像资料数据信息。 - 影像数据的存储技术
随着电子病历新规的实施,越来越多的医院采用数字化存储方式,确保影像资料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医院还提供影像资料复印服务,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三)患者如何获取自己的影像资料
- 患者可通过医院的病案室申请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包括影像资料。
- 在申请过程中,医院会对患者身份进行核实,并对相关资料进行盖章确认,以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 若患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影像资料,医院可能会将这些资料视为“无主资料”,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统一处理。
医院的影像资料保存时间因资料类型和医院级别不同而有所差异,患者应尽早领取或申请复印相关资料,以免影响后续诊疗或法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