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跨省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如下:
- 长期异地就医人员 和 短期异地就医人员 :
- 办理异地备案后,按参保地就医的报销比例执行。
- 异地转诊人员 :
- 办理异地备案后,转诊到自治区外住院的,在参保地住院治疗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降低10%。
- 非急诊且未转诊、因本人原因需要临时在外省就医的人员 :
- 在自治区外住院的,在参保地住院治疗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降低20%。
- 未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转院的参保人员 :
- 在自治区内住院的,基金报销比例降低15%;在自治区外住院的,基金报销比例降低20%。
- 长期(3个月以上)跨统筹地区异地居住,未经备案的参保人员 :
- 基金报销比例分别降低15%,20%。
- 短期(3个月以内)跨统筹地区外出探亲、旅游等因急病住院的参保人员 :
- 在入院治疗5个工作日内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的,按参保地住院治疗报销比例执行;逾期或未备案的,基金报销比例分别降低15%,20%。
- 不符合异地就医(转诊)备案条件的参保人员 :
- 在自治区内住院的,基金报销比例降低15%;在自治区外住院的,基金报销比例降低20%。
综上所述,广西跨省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根据是否办理异地备案、是否转诊、是否因急诊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提前了解并办理异地备案手续,以确保能够享受较高的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