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在乡镇医院的报销比例分为门诊和住院两部分,具体如下:
门诊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报销:在乡镇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可达70%。
两病门诊报销:对于高血压、糖尿病等“两病”患者,使用“两病”用药目录中乙类药品的,个人先需自付10%,剩余部分按规定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慢性特殊病种门诊报销:门诊慢特病报销时不设起付线,在相应病种年度报销限额内,按新规范围内费用的70%(乙类项目先由个人自付10%后计算)进行报销。
住院报销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可达90%。
以上报销比例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的报销比例和政策细节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乡镇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