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精神病人的管控措施包括:
- 患者信息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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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家属提供或直接转自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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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 随访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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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进行危险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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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用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
- 分类干预 :
- 根据患者的危险性评估分级、社会功能状况、精神症状评估、自知力判断,以及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进行分类干预。
- 健康体检 :
- 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或)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
- 心理疏导 :
- 提供心理疏导,给予患者充分的人文关怀,帮助其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
- 药物治疗 :
- 在医生指导下口服抗精神病药物,如利培酮片、奋乃静片、磺胺嘧啶钠注射液等。
- 社会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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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由政法、卫生健康、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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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定期召开例会,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通报重点工作情况。
- 排查走访 :
- 组织民辅警和卫生院工作人员联合行动,逐户上门走访,更新完善相关信息台账,宣讲监护责任人的重要性,讲解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的危害及应对措施。
- 应急反应机制 :
- 建立应急反应机制,设立应急联络通道,确保患者突发状况时能及时响应处理。
- 部门协作 :
- 各部门需清晰界定自身职责,持续加强沟通与协作,全力加大对严重精神障碍不稳定患者的排查深度与广度,及时察觉不稳定因素并迅速启动应急反应机制。
这些措施旨在通过综合性的管理和服务,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关怀,同时预防潜在的社会危害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