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广西职工医保在异地就医 可以 报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的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广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参保统筹地区外、自治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时,实行“免备案”管理服务。这意味着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异地备案手续,可以在自治区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并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可以享受参保地就医购药的报销待遇。
此外,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实行联网直接结算,因特殊情况未直接结算的,由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因此,广西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只需确保在自治区内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就可以享受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