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在本市医院的报销比例因医院级别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门诊报销
一级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报销比例为 80%。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60%。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30%。
住院报销
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90%。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80%。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60%。
此外,农村合作医疗还包括慢性病门诊报销和特殊疾病门诊报销。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为 70%,特殊疾病门诊报销比例和限额以当地法规为准。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费用按 60% 支付,最高限额可达 2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