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地区的血费报销比例可能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地区的具体规定:
无锡市
献血者本人:献血量达到800毫升以上的,终身免费用血;未达到800毫升的,按本人献血量的三倍免费用血。
献血者亲属:需要用血的,累计免费用血量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提供。
青岛市
献血者本人:累计献血量≥1000毫升的,终身可享受报销全部的临床用血费用;累计献血<1000毫升的,可累计报销不超过五倍献血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献血者亲属:报销时以献血者实际剩余血量为准,报销不超过等量献血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盐城市
献血者本人:献血量八百毫升以上(含八百毫升),本人终身享受免费用血;献血量未达到八百毫升,本人按献血量的三倍享受免费用血。
献血者亲属:需要用血,其累计免费用血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提供。
临沂市
献血者本人:献血量累计在1000毫升以下的,终身享受报销与献血量5倍的临床用血费用;献血量累计达1000毫升及以上的,本人终身享受无限量临床用血费用报销。
献血者亲属:享受累计报销与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烟台市
献血者本人: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的,本人可以终身免费用血;献血量累计不满1000毫升的,本人可以累计免费使用献血量五倍的医疗用血。
献血者亲属:可以合并累计免费使用与献血者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
建议您根据具体的献血地和用血地的相关政策进行咨询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