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不仅住院可以报销,还包括以下报销范围:
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报销: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报销。例如,在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时,可按规定比例报销门诊费用。
慢性病门诊报销:参保居民通过慢性病认定后,发生的符合有关法规的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长期用药费用,以及一些其他需长期门诊治疗的疾病费用。
特殊疾病门诊报销:部分地区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慢性病、特殊疾病门诊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以当地法规为准。
住院报销
报销范围:住院报销范围涵盖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有所不同,最高可达90%。
报销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法规范围内报销比例可达90%。
二级医疗机构:法规范围内报销比例可达80%。
三级医疗机构:法规范围内报销比例可达60%。
住院医疗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大病保险报销
报销范围: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费用。
报销比例:按60%支付,最高限额为25万元。部分地区已提升至55万元。
综上所述,合作医疗的报销范围广泛,涵盖普通门诊、慢特病门诊、住院医疗、大病保险等多个领域。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充分利用合作医疗的保障政策,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