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可以 跨省就医报销。具体报销方式和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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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垫付后报销 :如果医疗机构不支持直接结算,患者需要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如诊断证明、费用清单、住院结算单、病历复印件等)回参保地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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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允许患者在出院时在医院结算窗口直接结算,患者只需支付自付费用,新农合补偿费用由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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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和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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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就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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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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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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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院就医: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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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非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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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和门诊费用 :异地就医时急诊、门诊和住院产生的费用,若在当地新农合的报销范围内,都可以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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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和备案 :参保人员需要按规定办理异地转诊登记备案手续或经审核符合急诊条件的,在全国联网结算医院发生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个人首先负担10%,剩余部分按照参保地三级医院报销政策审核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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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或未转诊的报销 :未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住院时可拨打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办理临时外出就医备案登记,也可以在就医前由本人或代办人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未备案或未转诊的,住院时个人首先负担40%,剩余部分按照参保地三级医院报销政策审核结算。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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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选择已经开通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以减少垫付和跑腿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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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了解并办理好异地转诊和备案手续,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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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好所有就医相关的材料,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及时提交给参保地医保部门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