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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北宜昌,注意力不集中并不属于申请低保的直接条件。申请低保主要依据的是家庭成员的收入水平和财产状况,而不是个人的身体状况或精神状态。
一、低保申请条件
1. 城镇低保申请条件
- 当地常住居民或持有非农业户口居民:即在宜昌市有合法固定居所并在当地长期居住的居民。
-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家庭成员的月人均收入低于宜昌市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 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 持有当地农业户口、有合法固定居所并在当地长期居住的居民。
-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 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条件。
二、低保申请材料
申请低保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
- 职工工资单或工资领取凭证。
- 养老金领取凭证。
- 职工收入情况证明(单位劳动工资、人事部门出具)。
- 失业保险金领取情况证明(街道、乡镇劳动服务部门出具)。
- 协保人员和再就业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情况证明(同上)。
- 就业或职业培训介绍证明(同上)。
- 接受就业服务承诺书或就业双向承诺书(同上)。
- 失业人员丧劳鉴定书(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
- 残疾人员登记、评定表(区县残联出具)。
- 离异家庭子女抚养费证明(区县民政部门或区县法院出具)。
- 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低保申请流程
- 个人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常住地(或户籍)所在乡、镇低保经办机构或受委托的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 乡、镇经办机构调查审核:对收到的申请和证明材料逐一认真审核,并组织入户调查。基本符合条件的,提交所在村民委员会开展民主评议。
- 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组织民主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并以无记名方式表决。民主评议无异议后进行公示。
- 县级民政部门审批:接到上报材料后开展初审,需要再次入户核查的,要迅速组织人员入户核查。初审符合条件的,定期提交民政部门评审委员会(小组)评审。批准享受低保待遇的对象,通知乡、镇经办机构再次公示。
四、低保标准
根据2025年宜昌市现行社会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为88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690元/人·月。
五、办理地址
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 宜昌市政务服务中心。
六、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为10-30个工作日内,办理费用为免费。
注意力不集中并不影响申请低保,但需要满足相应的收入和财产条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材料进行申请。如果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