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按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部分全部进入统筹账户;退休人员2023年起按固定金额约70元/月划入个人账户 。自2022年10月1日起,内蒙古赤峰市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办法,调整医保基金的分配结构,将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统筹基金,用于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和住院等统筹账户的支付能力,同时在职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即缴费基数的2%)全部计入本人个人账户,退休人员则实行定额划入 。这一改革旨在优化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强化医疗保险的互助共济功能。
一、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账户构成与划入标准
赤峰市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两部分组成,其资金来源和划入规则根据参保人员的身份(在职或退休)有所不同。
在职职工账户划入规则 在职职工参加职工医保时,其个人账户的资金来源于个人缴费部分。根据规定,个人需按其参保缴费基数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这笔费用将全部计入其个人账户 。而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则不再按比例划入个人账户,而是全部进入统筹基金,用于建立和扩大统筹账户的支付池 。
退休人员账户划入规则 对于已经办理医保退休的人员,其个人账户的划入方式为定额划入。具体标准是:以2021年全区平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2022年按3%的比例划入,从2023年起,划入比例调整为2% 。根据公开信息推算,此定额划入金额目前约为每月70元。这笔资金来源于统筹基金的划拨。
账户功能与资金归属对比
对比项 | 统筹账户 | 个人账户 |
|---|---|---|
资金来源 |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 。 | 在职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参保缴费基数的2%);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按固定金额划拨 。 |
所有权 | 属于全体参保人员共有,是公共基金。 | 完全属于参保人个人所有,可以结转和继承。 |
主要用途 | 支付门诊共济、住院、门诊慢特病等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体现互助共济。 | 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的自付费用、购药、门诊费用等,也可用于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的医疗支出(家庭共济) 。 |
使用特点 | 报销需达到起付线,按比例支付,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通常无起付线,直接刷卡或扫码使用账户余额,用完即止。 |
二、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账户政策
需要特别区分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账户设置有本质区别。
居民医保无个人账户 赤峰市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不设立个人账户。参保居民缴纳的保险费和财政补助资金全部进入统筹基金,构成统筹账户。
居民医保待遇实现方式 由于没有个人账户,居民医保的待遇完全通过统筹账户来实现。参保居民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大病保险等医疗费用,均按规定比例从统筹基金中报销,个人无需预先有账户余额。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家庭共济应用 虽然居民医保参保人自己没有个人账户,但其家庭成员(如配偶、父母、子女)如果参加了职工医保并有个人账户余额,可以利用“家庭共济”功能,授权使用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余额来缴纳居民医保的参保费用 。这体现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扩展用途。
赤峰市的医保制度根据参保类型(职工或居民)实行不同的账户管理模式。职工医保实行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改革后单位缴费全部进入统筹账户以增强共济能力,在职职工按2%计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定额划入;而居民医保则不设个人账户,所有资金均纳入统筹账户用于待遇支付,两者在资金构成和使用上有着明确的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