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收费
贺州市养老金停发人员恢复待遇需根据停发原因提交材料并按流程办理,恢复后次月起发放养老金,部分情况可补发停发期间待遇。
一、恢复条件
- 未完成资格认证:退休人员超期未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补认证后可恢复。
- 刑满释放或监外执行:退休人员因犯罪服刑,刑满释放或监外执行后可申请恢复。
- 失踪人员重新出现:被宣告失踪后重新出现的人员,凭相关证明申请恢复。
- 其他特殊情形:如系统数据错误、重复领取待遇已清退等,需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二、办理材料
| 停发原因 | 必备材料 | 补充材料 |
|---|---|---|
| 未完成资格认证 | 身份证原件、《恢复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 资格认证结果回执(线上/线下认证凭证) |
| 刑满释放/监外执行 | 身份证原件、《恢复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刑事判决书、刑满释放证明 | 纪委监委处分文件(涉及政纪责任时) |
| 失踪人员重新出现 | 身份证原件、《恢复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 | 法院撤销失踪/死亡判决文书(如有) |
| 系统错误/重复领取 | 身份证原件、《恢复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原停发通知 | 退款凭证(重复领取需清退多领金额) |
三、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
- 通过“广西人社微信服务大厅”或“广西数智人社APP”提交材料,路径:社保服务→待遇恢复→上传证明文件→提交审核。
- 审核通过后,次月起恢复发放养老金,未认证停发的可补发停发期间待遇。
线下办理
- 步骤:①携带材料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②工作人员初审、复核材料;③审核通过后,次月恢复发放,服刑期间停发的待遇不予补发。
- 时限:材料齐全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注意事项
- 资格认证渠道:可通过“广西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微信平台”人脸识别认证,或到社区/社保窗口现场认证。
- 待遇补发规则:未认证停发的,补认证后补发停发期间养老金;服刑、失踪期间停发的,不予补发。
- 材料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将影响恢复申请,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贺州市养老金停发人员需根据自身情况准备对应材料,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申请恢复,确保材料真实完整以提高办理效率。恢复后,养老金将从次月起正常发放,符合条件的可补发停发期间待遇,切实保障退休人员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