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山东省及临沂市现行政策规定,高温补贴由用人单位依法主动发放,劳动者无需自行向政府部门申请,但可向所在单位提出发放要求。以下是相关政策的详细说明:
一、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与条件
发放标准
- 室外及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
- 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
- 发放周期:每年6月至9月,共4个月。未正常出勤者按实际天数折算。
适用人群
- 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35℃时从事室外工作的劳动者(如建筑工人、环卫工等)。
- 室内作业: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的劳动者(如无空调的工厂车间员工)。
法律依据
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及山东省《关于发布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64号),高温补贴纳入工资总额,不得以实物替代。
二、申请流程与权益保障
申请方式
- 向用人单位提出:若单位未主动发放,劳动者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符合高温作业条件,并引用政策条款。
- 无需政府申请:高温补贴由企业直接发放,无需劳动者向劳动部门单独申请。
争议解决
若用人单位拒发,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供考勤记录、工作环境证明等材料。
三、用人单位责任
- 主动发放义务
企业需在工资单中明确列示高温补贴,并确保足额发放。违规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 - 防暑措施
需提供防护用品、调整作业时间(如避开11:00-16:00高温时段),并禁止安排孕妇、未成年工从事高温作业。
临沂市高温补贴政策旨在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符合条件的职工应积极主张权利,用人单位则需依法履行责任。若遇发放问题,建议优先通过工会或劳动部门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