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高温津贴政策,即使工作场所安装空调,仍需满足特定条件才能发放高温津贴。具体如下:
核心发放条件
用人单位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温度要求 :工作场所温度未达到33℃以下(含空调环境);
作业类型 :属于高温作业(如露天作业或无法有效降温的室内作业)。
空调环境下的例外情况
若空调能有效将室内温度降低至33℃以下,则无需发放高温津贴。
标准差异与地区差异
四川省内不同市(州)标准不同,例如:
成都、自贡、攀枝花等12市(州)每人每天13—23元;
德阳、广元等市每人每天20—23元。
法律依据
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高温津贴属于法定工资,必须纳入工资总额。
建议 :若用人单位以空调环境为由拒绝发放津贴,可要求查看合同条款或向当地人社部门投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