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 月 1 日起,福建福州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总体调整水平为 2024 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 2%。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同步同办法调整。
一、调整范围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可参与此次调整。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按 29 元调整增加,该调整方式不区分人员类别、退休时间、缴费年限长短、本人基本养老金的高低、所在地区,体现公平性。
(二)挂钩调整
- 与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退休人员按本人 2024 年 12 月基本养老金标准的 0.66% 调整增加。例如,若退休人员 2024 年 12 月基本养老金为 4000 元,这部分增加金额为 4000×0.66% = 26.4 元 。
- 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月增加标准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 0.7 元。缴费年限累计后剩余月数为 6 个月以内的,按半年计算,发给 0.35 元;7 个月以上、不足 1 年的,按 1 年计算,发给 0.7 元。假设某退休人员缴费年限为 35 年 3 个月,剩余月数 3 个月按半年算,其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增加金额为 35×0.7 + 0.35 = 24.85 元 。
| 缴费年限(年) | 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增加金额计算示例 |
|---|---|
| 30 | 30×0.7 = 21 元 |
| 32 | 32×0.7 = 22.4 元 |
| 35 年 3 个月 | 35×0.7 + 0.35 = 24.85 元 |
| 36 年 7 个月 | 37×0.7 = 25.9 元 |
(三)适当倾斜
- 高龄退休人员: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达到 70 周岁的退休人员,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 40 元。
- 企业军转干部:对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军转干部,2024 年 12 月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 2024 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齐至 2024 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2025 年福建福州养老金调整通过定额、挂钩及适当倾斜三种方式进行。定额调整体现公平,人人有份;挂钩调整激励多缴长缴;适当倾斜关怀高龄及企业军转干部群体。退休人员可依据自身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年龄等,对照上述规则算出具体调整金额,了解养老金变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