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天10元,发放时间为4月1日至10月31日(共7个月)
2025年海南琼海高温津贴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需按每人每天10元标准发放津贴,发放周期为4月1日至10月31日,且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等实物替代,需以货币形式纳入工资总额。
一、发放标准与时间
核心标准
- 日津贴金额:10元/人/天,按月折算则根据实际高温天数计算(如某月实际高温22天,津贴为220元)。
- 发放周期:全国最长,覆盖4月1日至10月31日,共7个月。
与全国主要省份对比
| 地区 | 日津贴标准 | 发放月份 | 月均金额(按22天计) |
|---|---|---|---|
| 海南琼海 | 10元 | 4-10月(7个月) | 220元 |
| 广东 | 13.8元 | 6-10月(5个月) | 303.6元 |
| 浙江 | 室外13.6元 | 6-9月(4个月) | 300元 |
| 北京 | 12.6元 | 6-8月(3个月) | 277.2元 |
二、发放条件与覆盖人群
适用场景
- 室外作业:露天工作且日最高气温≥35℃;
- 室内作业: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如无空调工厂、厨房)。
覆盖对象
- 包括快递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外卖骑手等户外劳动者;
- 室内高温岗位(如厨师、车间工人)及“半露天”岗位(保安亭、户外销售)同样适用;
- 非全日制工、劳务派遣工需按实际高温天数折算津贴,不得区别对待。
三、权利与义务
用人单位责任
- 必须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药品,不得用实物充抵津贴;
- 津贴需单独列项计入工资,不纳入最低工资标准,且免征个人所得税;
- 建立高温作业台账,记录温度、时长及津贴发放情况,备查。
劳动者权益
- 若用人单位拒发或不足额发放,可向县级以上人社部门投诉,或拨打12345热线举报,企业最高可被处罚2万元;
- 高温作业导致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可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高温津贴是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作业的法定权益,用人单位需严格遵守发放标准与时间,劳动者也应主动监督维权,共同保障高温作业中的健康与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