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月165元
2025年吉林松原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在2024年145元/月的基础上提高20元,达到165元/月,这一调整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一、政策调整核心内容
调整标准与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后,松原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2024年的145元/月提高至165元/月,增幅约13.8%。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7月底前完成1-7月差额补发,惠及全市超50万城乡老年居民。资金保障机制
提高部分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市县财政无需额外配套,确保政策落地效率。中央财政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给予专项补贴,进一步夯实基金支撑能力。
二、缴费档次与补贴标准
松原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设12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随缴费档次递增,具体如下表:
| 缴费档次(年) | 个人缴费金额 | 政府补贴标准 | 缴费满15年养老金估算(元/月) |
|---|---|---|---|
| 100元 | 100元 | 30元 | 180-200 |
| 200元 | 200元 | 40元 | 210-230 |
| 500元 | 500元 | 60元 | 280-300 |
| 1000元 | 1000元 | 80元 | 380-400 |
| 2000元 | 2000元 | 120元 | 580-600 |
注:养老金=基础养老金(16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缴费+补贴累计本息/139)
三、政策叠加与权益维护
高龄津贴独立发放
80岁以上城乡低保老人每月可额外领取100元高龄津贴,与基础养老金不冲突,形成“基础保障+高龄倾斜”的双重支持。缴费年限激励
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2元,鼓励居民“长缴多得”。待遇资格认证
支持手机APP人脸识别、社区代办等7种认证方式,避免因认证不及时导致待遇停发,确保老年人权益不受影响。
此次调整是松原市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重要举措,通过提高基础保障水平、优化缴费激励机制,进一步织密城乡养老保障网络,切实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