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日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日8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
甘肃庆阳高温补贴的领取条件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均需发放高温津贴。
一、发放对象与条件
室外作业人员
-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时从事露天作业的劳动者,如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快递员、外卖骑手等。
- 40℃以上高温天气需停止室外露天作业;37℃-40℃时,室外作业每日累计不超过6小时,且需避开当日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
室内作业人员
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不含33℃)的劳动者,如无空调工厂车间工人、封闭场所作业人员等。
特殊群体保护
- 怀孕女职工不得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户外作业,或在33℃以上工作场所作业;
- 未成年工禁止从事高温作业。
二、发放标准与形式
| 作业类型 | 日津贴标准 | 发放周期 | 计算方式 | 支付形式 |
|---|---|---|---|---|
| 室外露天作业 | 12元 | 6月1日-9月30日 | 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 现金发放(纳入工资总额) |
| 室内高温作业 | 8元 | 6月1日-9月30日 | 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 现金发放(纳入工资总额) |
三、权益保障与维权
禁止抵扣行为
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实物不得替代高温津贴,二者需分别发放。
健康管理要求
- 用人单位需为高温作业者提供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单位承担;
- 中暑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维权渠道
- 未按规定发放津贴的,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投诉电话:12333);
- 需保留考勤记录、工作环境温度证明(如天气预报、测温记录)等证据。
高温津贴是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作业的法定权益,用人单位需严格落实发放责任,劳动者也应主动了解政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