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小时工有资格领取高温津贴,具体依据如下: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必须为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措施,包括高温津贴。小时工只要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无论是否签订书面合同),均属于高温津贴的适用范围。
大连地区具体标准
辽宁省(包括大连)明确:
高温津贴标准 :7-9月日最高气温≥35℃时,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
室内高温补贴 :33℃≤室内温度>35℃时,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发放条件
需在高温天气下露天作业或无法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至33℃以下;
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计入工资总额,不替代防暑饮料或最低工资。
注意事项
部分用人单位可能存在未发放的情况,建议劳动者主动索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室内高温作业(如办公室空调不足)也可能符合补贴条件,具体以实际工作环境判断。
大连小时工在高温天气下符合条件即可领取津贴,建议结合当地政策与用人单位协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