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间能否领取高温津贴需根据劳动关系建立与否及工作环境温度判定。
学生实习期间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如签订劳动合同或实习协议明确劳动权益),且在35℃以上高温露天作业或33℃以上室内无法降温场所工作,可按云南省标准领取每人每工作日10元高温津贴(6-9月)。若未建立劳动关系或未满足温度条件,则无法享受该津贴。
:
一、高温津贴发放核心条件
- 工作环境温度标准:
- 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35℃;
- 室内作业: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不含33℃)。
- 劳动关系认定:
- 实习生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视为劳动者;
- 未签订正式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需依据实际情况判定。
- 云南保山执行标准:
符合高温条件者,按每人每天10元发放(6月-9月)。
二、实习生高温津贴权益的特殊情形
- 无劳动关系(仅实习协议):
若协议仅约定学习培训性质,未形成劳动事实,通常不享有高温津贴。
- 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
按劳动者权益同等对待,满足温度条件即可领取津贴。
- 学校与企业联合实习安排:
需参考三方协议约定,若协议明确高温权益,按约定执行;若无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义务。
三、对比表格:实习生高温津贴领取资格判定
| 场景 | 劳动关系状态 | 工作环境温度 | 津贴领取资格 |
|---|---|---|---|
| 室外35℃以上露天作业 | 签订劳动合同 | 满足 | 可领取 |
| 室内33℃以上无法降温 | 事实劳动关系 | 满足 | 可领取 |
| 普通办公室(空调达标) | 签订劳动合同 | 不满足 | 不可领取 |
| 短期参观实习(无劳动) | 无协议 | 任意 | 不可领取 |
四、维权与注意事项
- 证据留存:保留工作场所温度记录、劳动合同/协议、考勤证明等;
- 咨询渠道:可向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如保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核实权益;
- 特殊群体保护:孕妇、未成年工禁止在高温高危环境作业,企业违规可举报。
:云南保山实习学生的高温津贴权益需结合劳动关系与工作环境综合判定。建议实习前明确协议条款,如遇权益争议,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健康与劳动权益。高温作业需重视防暑措施,企业亦须履行法定保障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