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天10元至20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
在新疆新星地区,符合高温作业条件的劳动者可领取高温补贴,具体包括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的室内作业人员。这一政策旨在保障劳动者在极端高温环境下的健康权益,同时配套多项防护措施。
一、补贴领取条件与适用人群
领取标准
- 室外作业:当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时,从事建筑、环卫、快递等露天工作的劳动者。
- 室内作业: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通过有效降温手段降至33℃以下的劳动者,如工厂高温车间、厨房等密闭环境工作人员。
- 特殊群体保护:禁止安排孕妇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露天或33℃以上室内环境作业。
发放细则
- 金额:按实际高温作业天数计算,每日10元至20元,具体由用人单位在标准范围内确定。
- 形式:必须以现金形式发放,不得以清凉饮料、防暑用品等实物替代。
二、健康防护配套措施
作业时间调整
- 40℃以上:全面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 37℃至40℃:每日露天作业不超过6小时,且避开11:00至16:00的高温时段。
个人防护建议
- 穿戴防护:选择透气、吸汗的棉质工作服,配备遮阳帽、防晒冰袖等。
- 补水与休息:每小时补充含盐饮料400-600ml,每2小时安排15分钟阴凉处休息。
- 应急处理:工作场所需配备人丹、十滴水等防暑药品,发现中暑症状立即转移至通风处并就医。
新疆新星的高温补贴政策结合了经济补偿与健康保障,劳动者需明确自身权益,用人单位则应严格落实发放标准与防护要求,共同应对高温天气带来的健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