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普洱市大病医疗费用补助申请时,需要核查家庭成员存款。普洱市大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明确,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低保边缘家庭等对象,均需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核查内容涵盖家庭收入和全部财产,包括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等,确保救助精准公平。
一、普洱大病医疗费用补助的申请对象
- 特困人员
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等人员,医疗救助全额资助参保,住院及特殊病门诊等自付费用100%救助,无起付线与封顶线。 - 低保对象与返贫致贫人口
住院及特殊病门诊等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70%救助,无起付线。 -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深度困难职工
起付线为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救助比例60%。 -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相对困难职工等
起付线为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救助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3000元。
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内容
- 核查范围
核查对象为申请者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核查内容为家庭全部收入与财产。 - 财产核查项目
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房屋、机动车辆等全部动产和不动产。人均金融资产(存款、证券等)需低于户籍所在地县规定标准。 - 收入核查项目
包括工资、经营收入、养老金、各类补贴、赡养费等全部合法收入,并扣除因残疾、重病、教育等刚性支出。
核查项目 | 具体内容 | 核查标准 |
|---|---|---|
银行存款 | 家庭成员名下所有银行账户存款 | 人均低于当地规定标准 |
有价证券 | 股票、基金、债券等 | 纳入金融资产总额核算 |
不动产 | 房屋、土地等 | 非唯一住房或超标准则影响资格 |
机动车辆 | 家庭成员名下汽车、摩托车等 | 超出生活必需或价值过高则影响资格 |
家庭收入 | 工资、经营、养老金、补贴、赡养费等 | 扣除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救助标准 |
刚性支出 | 因残疾、重病、教育、就业等必要支出 | 可从总收入中适当扣减 |
三、核查流程与执行部门
- 申请与初审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交申请及家庭经济状况声明,乡镇(街道)进行材料初审。 - 部门核查
民政、医保、乡村振兴、工会等部门通过信息比对系统核查家庭存款、收入、财产等状况。 - 动态管理
救助对象身份实行动态管理,家庭经济状况定期复核,不符合条件者及时退出。
普洱市大病医疗费用补助以家庭经济状况为基础,通过多部门联动核查,确保救助资源精准用于最需要帮助的群体,最大限度减轻大病患者家庭负担,体现社会救助的公平性与托底保障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