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温补贴标准根据工作性质和温度条件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高温作业工人
每月补贴标准为 225元 ,适用于在35℃以上高温天气下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无法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至33℃以下的劳动者。
非高温作业工人
每月补贴标准为 180元 ,适用于高温天气下非露天作业或工作场所温度达标的情况。
一般工作人员
每月补贴标准为 145元 ,适用于高温天气下常规室内作业且温度达标的情况。
发放时间
补贴发放周期为 4个月 (6月、7月、8月、9月)。
补充说明 :若企业存在高温作业(如高温时段露天作业或高温环境),即使工作场所温度达标,仍需按高温作业标准发放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