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
根据福建省相关规定,高温津贴发放周期覆盖全年气温最高的5个月,其中厦门地区劳动者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每年可享受该项补贴至9月底结束。
一、发放周期与标准
时间范围
- 起始时间:每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
- 结束时间:持续至9月30日,共5个月。
- 适用条件:当日最高气温≥35℃且无法通过有效手段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时,用人单位需按规定发放。
计算方式
- 按月计发:每人每月260元,适用于6-9月。
- 按天计发:每人每天12元,适用于5月及6-9月实际高温天数。
| 月份 | 标准 | 适用情况 |
|---|---|---|
| 5月 | 12元/天 | 仅按实际高温天数计算 |
| 6-9月 | 260元/月 或 12元/天 | 用人单位可选择按月或按天灵活发放 |
二、高温作业健康保护要点
防暑降温措施
- 物理防护:提供清凉饮料、通风设备及遮阳设施。
- 工时调整:避免正午时段露天作业,实行轮岗制度。
权益保障
- 强制发放: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但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 维权途径:若未按规定发放,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如厦门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电话5110656)。
高温津贴的发放不仅是经济补偿,更是对劳动者健康权的保障。用人单位需严格执行5-9月的补贴政策,确保防暑降温措施落实到位,劳动者也应主动关注自身权益,共同构建安全的夏季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