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天
葫芦岛市符合《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夫妻,可享受15天配偶护理假(即陪产假)。该政策覆盖产假延长、育儿支持及特殊生育情形,确保家庭生育权益。
一、陪产假核心规定
- 1.基础假期符合法律及地方条例生育的夫妻,男方享受15天护理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 2.特殊情形叠加生育类型产假基础天数额外增加条件陪产假是否适用正常产98+60=158天-✔️多胞胎158天每多1胎+15天✔️(基础15天)难产(含剖腹产)158天+15天✔️流产15-42天按孕周分段计算❌
- 3.工资发放标准有生育保险:按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计发生育津贴,高于原工资则补差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注:陪产假津贴由社保局发放(如沈阳案例)
二、延伸生育支持政策
- 基础产假158天,特殊情形可累加至173-188天(如三孩增加10天)
- 流产假:孕周≥4个月享42天,<4个月享15天
- 育儿假:子女3周岁内,夫妻双方各享累计10天(每年)
- 哺乳假:婴儿1周岁内,每日1小时(多胞胎每多1婴+1小时)
- 住房支持:公租房配租优先考虑多孩家庭,差异化购房优惠政策
-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住院,子女享15天照料假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可获全方位帮扶(含生活、养老、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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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流程要点
- 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
- 流产需医疗机构证明(孕周≥4个月)
- 线上:通过政务平台或“育儿补贴”小程序申请(2025年8月下旬开放)
- 线下: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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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用人单位落实陪产假情况纳入劳动监察范围,可投诉或仲裁维权
葫芦岛市通过延长产假、明确陪产假、强化育儿配套,构建了覆盖生育全程的支持体系。特殊情形叠加假期、工资保障及住房优待等政策,有效降低家庭生育成本,助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