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者在高温作业环境中的健康权益而发放的专项补贴,不纳入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浙江省相关政策,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的计算均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该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原有工资水平。
一、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与要求
发放条件
- 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的室内作业。
- 用人单位需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等替代。
具体标准
- 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
- 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 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9月,共4个月。
| 项目 | 室外作业人员 | 室内作业人员 |
|---|---|---|
| 月津贴金额 | 300元 | 200元 |
| 适用场景 | 露天高温环境 | 室内高温且无法降温 |
| 发放周期 | 6-9月 | 6-9月 |
二、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与范围
定义
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排除项
- 以下项目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 加班工资、夜班津贴、高温津贴等特殊环境补贴;
- 用人单位提供的食宿等非货币福利。
- 以下项目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三、高温津贴与最低工资标准的关系
法律明确区分
- 高温津贴属于额外福利性补贴,最低工资标准是工资的法定底线,二者性质不同。
- 用人单位需在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的基础上,另行发放高温津贴。
违规情形
若用人单位将高温津贴计入最低工资,或因此降低劳动者原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高温作业对劳动者健康影响显著,高温津贴的独立发放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措施。用人单位需严格遵守政策,确保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中的健康权益与合法收入不受侵害。劳动者若遇权益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工资与津贴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