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按月统一发放,如按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天发放
广东中山高温津贴通常情况下是按月统一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劳动者,但在一些特定情形下,也会按天数进行折算发放。接下来将详细介绍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适用情形等内容。
(一)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及时间
- 发放标准:从2021年6月1日起,广东省(包括中山)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
- 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连发5个月。
(二)按月发放的情形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或者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三)按天数折算发放的情形 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 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 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 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以下是按月发放和按天数折算发放的对比表格:
| 发放方式 | 适用情形 | 发放金额 |
|---|---|---|
| 按月发放 | 劳动者正常出勤从事露天岗位工作或工作场所温度不能降低到33℃以下 | 每人每月300元 |
| 按天数折算发放 | 劳动者因特定情形未能正常出勤从事高温作业 | 每人每天13.8元 |
高温津贴是保障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权益的重要措施,广东中山的高温津贴一般按月统一发放,但在劳动者未能正常出勤等特定情形下会按天数折算发放。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