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食品执行标准是保障食品安全与品质的核心依据,关键亮点包括:原料新鲜度、加工卫生规范、-18℃恒温储运、微生物及理化指标限值。以下分点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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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与加工标准
冷冻食品原料需符合《GB 2762-2017》污染物限量要求,如肉类铅含量≤0.5mg/kg。加工环节须遵循《GB 14881-2013》卫生规范,包括设备消毒、人员防护及无菌包装,防止交叉污染。例如,冰淇淋需满足《GB/T 31114-2014》的蛋白质含量要求(≥12%)。 -
储运与温度控制
根据《GB 31650-2015》,冷冻食品须全程-18℃以下储运,运输设备需配备温度记录仪,波动不超过±2℃。冷藏车需预冷至10℃以下装载,装卸时温度波动≤3℃。 -
微生物与感官指标
《GB 2759-2015》明确禁止检出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大肠菌群超标为常见问题。感官上,优质冷冻食品应保持原色原如冷冻鱼糜需弹性紧实(《SC/T 3702-2014》)。 -
标签与合规性
预包装标签需按《GB 7718-2011》标注生产日期、成分及储存条件。进口产品须标明产地国、检疫标识(如《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要求)。
总结:选购冷冻食品时,注意包装完整性、温度标识及保质期,优先选择合规品牌以确保安全与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