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涉黑组织案
乌海市第一起涉恶案件是 李晓东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该案件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乌海市审结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以下是案件的关键信息:
一、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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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 :李晓东(主犯),另案涉事人员包括宋某、李某某等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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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性质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同时涉及故意伤害、非法买卖枪支弹药、贩卖毒品、窝藏罪等8项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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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时间 :2003年起至2014年12月期间持续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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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人员 :共16人,形成以李晓东为核心的“塔形”结构黑社会组织。
二、主要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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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架构与活动范围
李晓东以海勃湾区某娱乐场所为据点,网罗社会无业人员及前科人员,逐步发展为跨区域犯罪集团。该组织通过暴力手段(如恐吓、跟踪)插手经济纠纷,非法控制110国道乌海段、海惠线公路海南段的“收费权”,对货车司机实施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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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与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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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暴力犯罪,造成多人伤亡和社会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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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设赌场、高利贷、强迫交易等手段获取非法利益,形成犯罪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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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影响
涉案犯罪活动52起,违法行为8起,涉及被害人160余人,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秩序和经济生活。
三、案件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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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制裁 :2019年11月,法院对李晓东等25人作出一审判决,其中20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5人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另5人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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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意义 :该案是乌海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破获的“第一案”,具有标志性意义,为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供了典型案例。
四、后续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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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 :2018年,乌海市纪委监委以该案为鉴,开展公职人员涉恶问题专项治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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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完善 :案件审理过程中,检察机关通过提前介入侦查、强化证据收集等机制,提升了办案效率和质量。
该案件的成功侦破,体现了乌海市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和能力,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法治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