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医保基数11000元是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这一基数用于计算职工医保缴费金额,是依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的。
具体说明
计算规则
根据抚州市政策,医保缴费基数以全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月平均工资为基准。2022年度抚州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5364元。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此基数的,按实际工资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此基数的300%(即16092元);低于此基数的,按实际工资确定,但不得低于此基数的60%(即3218.4元)。适用范围
这一基数适用于抚州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费比例为6.8%,个人缴费比例为2%。影响范围
医保基数的高低直接决定了职工医保的缴费金额和报销比例。基数越高,医保缴费金额越高,职工可享受的医保待遇也越好。
总结
江西抚州医保基数11000元是职工医保缴费的重要依据,直接影响职工的医保权益。建议职工及时了解并核对个人缴费基数,确保医保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