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医保基数5100元是指2016年起,西藏自治区以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00元为基准,用于确定医保缴费基数及待遇标准。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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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依据
该基数由西藏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统计局联合发布,以2015年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经调整后确定为5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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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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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保 :企业缴费基数为5100元,个人承担8%(即408元),单位承担20%(即1020元),全年合计缴费约514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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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参保 :缴费基数同样为5100元,累计缴费年限需满15年,女性退休年龄45岁、男性5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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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该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后续未调整。2024年信息显示,企业社保缴费上限为15300元,但基数仍以5100元为基准。
总结 :5100元是西藏医保缴费的基准线,适用于企业和个体参保,用于计算缴费金额及待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