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2024年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政策,结合202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及缴存比例标准,20300元作为缴存基数时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可计算如下:
一、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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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不得超过2023年丹东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81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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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不低于丹东市最低工资标准,市区为1710元/月,东港、凤城、宽甸为1580元/月。
由于20300元超过了上限18150元,因此实际缴存基数将按18150元计算。
二、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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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月缴存额
计算公式: $$\text{单位月缴存额} = \text{缴存基数} \times \text{单位缴存比例}$$
单位比例范围为5%-12%,假设单位选择12%: $$18150 \times 12% = 2178 \text{元}$$
(四舍五入取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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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月缴存额
计算公式: $$\text{个人月缴存额} = \text{缴存基数} \times \text{个人缴存比例}$$
个人比例最高为10%,假设个人选择10%: $$18150 \times 10% = 1815 \text{元}$$
(四舍五入取整)
三、合计月缴存额
$$\text{总月缴存额} = \text{单位月缴存额} + \text{个人月缴存额} = 2178 + 1815 = 3993 \text{元}$$
(单位和个人各占一半)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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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或个人选择更低比例(如单位5%、个人5%),则月缴存额会相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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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存额可能因单位政策调整,建议以单位官方通知为准。
以上计算基于2023年政策,2024年政策未调整,但建议通过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官方渠道核实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