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政策,结合2024年最新调整标准,若职工月缴存基数为8800元,公积金缴存情况如下:
一、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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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比例范围
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不得超过12%,且两者之和不得超过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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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比例要求
若单位经济困难,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缴存比例可降至各5%,但需报批。
二、月缴存额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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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月缴存额 = 职工月缴存基数 × 单位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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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月缴存额 = 职工月缴存基数 × 个人缴存比例
示例 :
若单位和个人均按12%比例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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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月缴存额 = 8800元 × 12% = 10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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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月缴存额 = 8800元 × 12% = 10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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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月缴存额 = 1056元 + 1056元 = 2112元
调整后基数上限 :
根据2024年最新数据,长治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3418元(2023年平均工资的3倍),8800元在此范围内,符合缴存标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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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范围限制
月缴存基数不得超过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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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险种对比
养老保险个人最低缴费基数为1700元,医疗保险个人最低缴费基数为1700元,均低于8800元,但公积金无此类限制。
若月缴存基数为8800元,单位和个人按12%比例缴存时,公积金月缴存额为1056元,总缴存额2112元,符合长治市公积金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