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社保基数21800元对应的公积金金额取决于具体缴纳比例,个人与单位每月公积金合计缴纳范围为2180元至5232元。根据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实际金额需结合单位选择的缴存比例(5%-12%)和是否达到缴存基数上限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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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核定与上限规则
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通常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但设有上下限。2025年四川省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假设21800元为政策上限值)。若职工实际工资高于此基数,则按21800元封顶计算。 -
比例范围与计算方式
单位和职工按等比例缴纳(如单位选12%则合计24%)。以21800元为基数时:
- 最低比例(5%):个人+单位每月共缴21800×10%=2180元
- 最高比例(12%):个人+单位每月共缴21800×24%=5232元
部分单位可能选择中间比例(如8%对应3494元)。
- 政策差异与注意事项
- 国企/事业单位多采用12%上限,民营企业常选5%-8%
- 基数每年7月调整,新入职员工按首月工资核定
- 超基数部分不计入公积金,但可参与个税专项扣除。
建议职工通过单位人事部门或“四川住房公积金”官网查询实际缴存比例,合理规划住房贷款额度时可优先参考12%比例对应的最高缴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