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宝鸡市社保政策,10400元社保基数对应的是2017年宝鸡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左右。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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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计算依据
2022年社保基数以2017年1-12月职工工资性收入(含工资、奖金、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为基准,结合2017年宝鸡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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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社平工资的关系
2017年宝鸡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约为14432元(上限),10400元约为该基数的72.8%(10400/14432≈0.72),接近下限标准(2886元)的3倍,但未达到上限的30%(432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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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该基数适用于2017年工资水平接近10400元的职工,实际缴费时可能根据个人工资与社平工资的比例自动调整上下限。
注意 :由于政策可能调整,建议通过宝鸡市社保局或官方渠道核实最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