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在医院的保存时间根据类型不同有所区分, 门(急)诊病历若由医院保存,至少需要留存15年;住院病历则必须保存不少于30年。
门(急)诊病历可采用患者自行保管或医院代管两种模式,若选择由医院保管,保存期限自最后一次就诊日起不少于15年。住院病历的管理更为严格,从患者出院当天起计算,需永久存档至病案管理部门,且调阅权限受严格管控,仅限授权人员接触。
法规要求病历管理需兼顾安全性与可追溯性,医院可通过电子化备份或数字化归档延长存储时间,但对超过保存期限的病案需经审批方可销毁。若病历损毁或遗失,患者有权向院方追责并要求补充记录。
总而言之,病历作为医疗活动的核心记录,其保存年限直接关系到患者权益保障与医疗纠纷处置,医院须遵循法规严格执行管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