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补助涵盖的疾病范围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但主要包含以下几类核心病种,具体以民政局规定为准:
一、恶性肿瘤
- 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等
二、尿毒症及相关疾病
- 终末期肾病(需透析或腹透)
三、心脑血管疾病
- 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脑出血、脑肿瘤、重症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
四、血液系统疾病
- 儿童及成人白血病(急性/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五、精神类疾病
- 重性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
六、器官移植相关疾病
- 肾/肝/心/肺移植术及术后抗排斥治疗
七、内分泌及代谢疾病
- 1型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亢)、唇腭裂
八、其他严重疾病
- 耐药性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重症肝炎、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申请条件 :通常需满足户籍地低保/五保/优抚对象身份,并提供疾病诊断书、低保证明等材料。具体政策以当地民政部门规定为准。